【背景资料】
2015年7月9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力度,由原来的贷款最长期限10年、14年,统一延长至20年。将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,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、不需还本金。
【标准表述】
此政策目标分为三点:
第一,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
这次政策调整主要从以下4点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,使学生更加方便地办理和偿还贷款。
1.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,或因病休学的借款学生,不具备还贷能力;
2.贷款期限较短,借款学生每年的还贷压力会比较大;
3.还本宽限期偏短,毕业不久、收入偏低学生的还贷能力有限;
4.对有特殊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来说,还贷压力会更大。
第二,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
政策的调整进一步健全了国家助学贷款的运行机制: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贴息及风险补偿金;金融监管部门要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考核制度;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和征信宣传。这些要求将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国家助学贷款金融市场环境,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顺利实施。
第三,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
1.通过简化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,及还款的手续和流程,更加方便学生获得及时有效的资助;
2.通过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、加强经办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,不断提升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水平。
【具体措施】
在之前的助学贷款工作中,越贫穷的大学生越难以贷到款、部分银行不愿参与助学贷款、一些大学毕业生故意拖欠贷款等,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更严密的制度设计,更严格的督促检查,更严厉的责任追究来逐步化解,从而让助学贷款政策成为促进教育公平、社会公平更有力的杠杆。